• 1
  • 2
联系我们
  • 电话:021-88888888
    手机:13988888888
    传真:021-88888888
    邮编:201822
    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    主页:www.shcjb.com
    地址:上海嘉定区嘉戬公路200号
电力电容器的保护
  • (1)电容器组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,如采用平衡或差动继电保护或采用瞬时作用过电流继电保护,对于3.15kV及以上的电容器,必须在每个电容器上装置单独的熔断器,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按熔丝的特性和接通时的涌流来选定,一般为1.5倍电容器的额定电流为宜,以防止电容器油箱爆炸。

    (2)除上述指出的保护形式外,在必要时还可以作下面的几种保护:

    ①如果电压升高是经常及长时间的,需采取措施使电压升高不超过1.1倍额定电压。

    ②用合适的电流自动开关进行保护,使电流升高不超过1.3倍额定电流。

    ③如果电容器同架空线联接时,可用合适的避雷器来进行大气过电压保护。

    ④在高压网络中,短路电流超过20A时,并且短路电流的保护装置或熔丝不能可靠地保护对地短路时,则应采用单相短路保护装置。

    (3)正确选择电容器组的保护方式,是确保电容器安全可靠运行的关键,但无论采用哪种保护方式,均应符合以下几项要求:

    ①保护装置应有足够的灵敏度,不论电容器组中单台电容器内部发生故障,还是部分元件损坏,保护装置都能可靠地动作。

    ②能够有选择地切除故障电容器,或在电容器组电源全部断开后,便于检查出已损坏的电容器。

    ③在电容器停送电过程中及电力系统发生接地或其它故障时,保护装置不能有误动作。

    ④保护装置应便于进行安装、调整、试验和运行维护。

    ⑤消耗电量要少,运行费用要低。

上海嘉宝实业有限公司 Copyright(C)2014 沪ICP备12026233号